(吉隆坡25日讯)大马警方认为,前特警西鲁日前接受一家国际媒体访问所发表的言论属无稽之谈,并可能引发更多揣测。
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指出,这是因为,西鲁已被赋予根据大马现行宪法和法律进行自辩的机会。
他今日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不过,从高庭一路到联邦法院,他(西鲁)的这些指控,都不曾在任何审判他的法庭提出。如果他确信并觉得有必要伸张正义,也就是有新的证据,他或通过其律师,可向警方报案,以让当局能够依据这些指控采取行动。”
西鲁在访谈中提到他在2009年被判谋杀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罪名成立一事,以及这段访问已在日前通过电视播出。
拉扎鲁丁在回应此事时说,截至目前,西鲁仍未提出任何申请,以援引2023年检讨死刑和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检讨其死刑。
根据上述法令,死囚可在法令于9月12日生效后的90天内,提出检讨申请。
另外,拉扎鲁丁指出,大马与澳洲确实是有引渡协议。
“不过,他被判死刑,致使无法将西鲁引渡回马。这是因为,澳洲不承认,也不会判处他们国家的罪犯死刑。”
他指出,引渡协议的其中一个条件是两国共认犯罪原则(dual criminality)。
拉扎鲁丁提到,大马也跟很多国家有司法互助协议,包括跟澳洲的是2002年刑事互助法令。
“不过,两国共认犯罪原则也涵盖在这项法令内,也就是说,对于一项罪行,必须在两国都属于刑事罪,以及刑罚相同。大马最近的法律发展仅废除强制死刑,这意味著大马仍有死刑,但不再是强制,而是由法庭酌情决定。”
他指出,如果西鲁有意返马,他本人或律师可提出申请,以寻求将死刑改判为监禁。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大马可提出引渡申请,让他在大马服刑。”
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总监拿督斯里苏海利昨日指出,尽管澳洲移民扣留中心已释放西鲁,但警方仍将其名字保留在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名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