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董总主席陈大锦今早在上诉庭三司宣判后表示,这是标杆性的裁决,董总对此感到非常欣慰。
上诉庭今早裁决,华小和泰米尔小学的存在以及使用华语和泰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受到联邦宪法条款第152(1)条文保障后,董教总皆对这项裁决感到欣慰,并异口同声希望上诉失败的一方 ,不再就此提出上诉申请。
“这意味著,华泰小的存在是符合联邦宪法的。”
他指出,华泰小在独立前已经存在,同时在《1920年的学校注册法令》以及《1961年教育法令》下,华泰小已存在著合法地位。
“同时,这也不能阻止和禁止我们使用华语和泰米尔语,这是基本权利。当然今天,这项标竿性的判决也充分证明了我国多元族群母语教育的合法地位,以及我们原有的公平权利,有助于巩固我国多元社会特征,有利于国家的发展与和谐。”
他说,这次上诉案的裁决,再次地说明多源流学校是我国重要的的资产。
“华泰小不仅仅为各族学生提供学习语文的机会,也为他们开拓视野,增加他们对文化的了解以及尊重。”
“多源流学校的毕业生不仅能掌握各种语言,他们也能力应对各种环境的变化,为国家作出贡献。借此我想,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政府执政满一周年,上诉庭今日的裁决,应是首相倡导昌明大马理念的重要契机。”
陈大锦借此促请团结政府,致力维护多源流学校教育体系的发展,倡导多元文化的理念。
“这项诉讼从2019年12月至今,耗了超过4年的时间,我们吁请各方尊重上诉庭的判决,别再提出上诉,因为华泰小的存在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