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巫统沙巴主席拿督斯里邦莫达与妻子拿汀斯里芝芝在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一案中被判无罪,但控方已于上周正式入禀上诉。
《自由今日大马》引述芝芝代表律师郑世坤(译音)指出,本案控方已于上周正式向高庭入禀上诉通知。
“控方已向高庭入禀了上诉通知,我们亦收到了通知。”
现年65岁的邦莫达在2019年5月3日被控两项控罪,即收取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贿赂,作为让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惟他并不认罪。
当时身为Felcra非执行主席的邦莫达被控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及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通过妻子芝芝从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希阿都哈密收取贿金。
邦莫达还被控于2015年6月19日,在上述同一地点和基于同一理由,以芝芝的名义收受信托单位顾问诺海里的33万7500令吉现金。
至于芝芝,则被控在同一地点、日期和时间教唆其丈夫的3项控状。
地庭于2022年9月2日宣判,邦莫达夫妇在涉及大众信托基金单位信托的1亿5000万令吉投资,面对总额280万令吉的贪污控状表罪成立,并谕令他们进入抗辩程序。
二人随即向高庭提出上诉,但随著高庭司法专员阿兹哈于2022年12月9日接受控方的初步反对,以上诉申请的方式错误为由驳回其上诉申请,他们接著向上诉庭继续提出上诉。
上诉庭则在2023年7月7日裁定,批准邦莫达夫妇的上诉申请,将此案退回高庭审理,并择定此案于7月14日在高庭重新过堂。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阿都哈密于本月7日宣判,基于缺乏证据证明上述指控,因此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25条文,宣告邦莫达与芝芝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