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政府不打算废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惟将予以改善包括增设条文允许扣留者保释直至案件审结。
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蓝卡巴星说,他已与利益相关者包括内政部、警方、总检察署及国安法被扣留者的数名家属交流数次,相关建议将在近日提呈内阁。
“我们正在研究保释(被扣留者)建议,废除(法令)不在计划之中,但我们正在研究改善。”
他今日出席国庆竞走活动后,受询及国安法课题进度时对媒体,这么说。
他说,无论如何,国安法的所有改善事项不会一揽子落实,可能以分阶段的方式进行。
国安法第13条文阐明,犯罪者若被控一律禁止保释,至于18岁以下、女性、患病或年事已高者,则交由法庭酌情处理。
国会下议院在去年7月26日以111支持票对88反对票,通过由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领导的政府所提呈的动议,即在国安法第4(5)条文之下,警方未审先扣嫌犯28天的权力,从同年7月31日起延长5年。
然而,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在今年2月说,警方仍需这项法令以便迅速采取行动,避免发生任何引起公众恐慌、威胁国家主权及人民福祉的情况,因此,团结政府无意废除该法令,惟将进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