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讯)上诉庭法官拿督哈妮帕退出审理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提告民主行动党资深领袖丹斯里林吉祥诽谤并索赔1000万令吉,所提出的上诉。
作为三司主审法官的哈妮帕指出,她退审这宗上诉的理由是,她曾在2016年审理一宗涉及阿班迪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案件。
“这宗在高庭的司法复核和此次的上诉涉及两个主要课题。第一个课题是总检察长(阿班迪)在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总检察长启动或中止刑事庭诉讼的权力)下,所行使的权力,而他现在是本上诉的上诉人。”
“第二个课题是上诉人所行使的司法互助酌量权,以及在高庭宣告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马公司丑闻),不涉任何不当行为。因为不仅要伸张正义,而且还要确保让人们看到正义得到彰显……因此,基于司法正义,我退审这宗上诉。”
她是批准林吉祥的代表律师桑吉高乌尔,要求她退审所提出的申请。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古纳兰和拿督阿兹米阿里芬。
上诉庭择定于9月4日聆审阿班迪的上诉。
较早前,桑吉要求哈妮帕退审,因为后者在2016年担任高庭法官时,曾驳回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所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以挑战阿班迪中止一马公司丑闻调查,并宣告纳吉不涉一马公司事件任何不当行为的决定。
去年5月23日,吉隆坡高庭驳回阿班迪提告林吉祥诽谤他的诉讼。
根据阿班迪在2019年7月5日入禀的诉讼,林吉祥于同年5月6日在当今大马撰写和刊载题为《以为大马正在康复的危险谬误》,并提及一马公司丑闻的文章。
阿班迪声称,文中的诽谤言论暗指他参与犯罪并在一马丑闻中扮演串谋教唆的角色,以及是一个没有道德和诚信的人,并在担任总检察长期间滥用职权。
阿班迪在2015年7月27日至2018年6月4日之间担任总检察长,他说,这番诽谤言论不属实,以及旨在通过廉价宣传,玷污他作为大马前总检察长的形像和声誉。
他是在去年5月24日入禀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