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C4)敦促各政党及联盟在投票之前宣布其对候选人申报资产的承诺。
“《联合国反贪公约》第8条第5款阐明,缔约国应努力‘建立措施和制度,要求公职人员就适当的情况作出声明’。目前,马来西亚仍然没有任何法定要求民选代议士强制申报资产。然而,这不应该成为不遵守反贪公约精神的借口,因为他们完全有能力自愿公开此类信息。”
该组织强调,申报资产是政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这项举措可以提高当权者财务状况的透明度。
“公开此类信息的可让民间社会也能够充当监督者,监测潜在的非法致富和腐污行为。”
该组织强调,这么做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是候选人在做出声明时的诚实度。因此,所有政党及联盟都应该要求其提名的所有候选人以公开方式申报其动产或不动产。
“这可以通过在在线上平台提供声明,并向各自州议长办公室提交副本来完成,并且必须可供公众访问。我们也敦促各政党及联盟将颁布强制人民代议士和候选人申报资产的法令纳入其选举宣言,并在上台后兑现有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