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全国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育甘驳斥警方未迅速对英国The 1975摇滚乐队事件采取行动的指控。
他指出,警方在接获相关投报时,涉案乐队已离开我国,因此警方来不及采取逮捕行动,但仍会寻求英国执法单位的帮助。
他说,涉案The 1975乐队在案发后的6小时即离开大马,而警方则是在案发隔日(本月22日)下午2时才接获投报,因此来不及采取逮捕行动。
“活动于本月21日晚上11时30分举办,据我们所知,涉案乐队在案发隔日清晨5时30分离开我国,而警方是在隔日的下午2时接获投报,因此警方来不及采取逮捕行动。”
他指出,警方目前已经接获18宗相关事件的报案,并向13人录取口供以调查案件,其中包括6名报案者、1名活动负责人及6名海外艺人表演与电影播放中心委员会(Puspal)的代表。
他补充,由于案件较小,警方不能寻求国际刑警协助,但警方会与英国执法单位就此事进行交涉。
他今午主持世界警察及消防员运动会授旗礼时,如此表示。
土著团结党总秘书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日前一场政治演讲中,质疑团结政府在处理英国摇滚乐队The 1975的问题上,持有双重标准。
他指出,相较于该乐团在Good Vibes Festival 音乐会做出的滑稽行为,涉及轻微罪行的吉打看守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在凌晨 3 点被捕。
英国摇滚乐队The 1975于本月21日在雪邦Good Vibes Festival的音乐会上,突然公开表演男男激吻,更公开批评大马关于LGBT群体的法律约束,以致这场音乐会不得不半途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