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成立大马媒体理事会作为监管机制的建议,并不违反政府所争取的媒体自由原则。
通讯及数码部副部长张念群说,媒体自由并不意味著无限的自由,而媒体有责任根据真实、符合道德操守和公正的新闻来源进行报道。
她今日在上议院的问答环节回答上议员拿督刘华才的附加提问时说:“邻国印尼他们有新闻委员会(Dewan Pers),也就是一种形式的媒体理事会,但我们所要的是来自业界本身的监管,以确保没人滥权。
“在我们(大马)这里,经常有人担心我们作为政府会利用现有的法律遏制媒体自由,但如果是由业界本身监管,我觉得这比较公正,并可保障所有方面包括政府、反对党和民众的利益。”
刘华才询问,通过成立大马媒体理事会设立的媒体监管机制,是否违反政府所争取的媒体自由原则。
张念群指出,大马媒体理事会将作为一个平台,以让对媒体报道感到不适或不满的任何一方,提交他们的报告。
她提到,目前尚在等待临时工作委员会提供有关大马媒体理事会法案草稿的反馈,接著将召开一场会议。
“部门正在积极与由记者、出版商、广播公司和新闻机构组成的临时工作委员会举行数轮的磋商,以探讨成立大马媒体理事会的细节。
“这方面的讨论涵盖各层面,包括大马媒体理事会的职能和资金,它们涵盖在大马媒体理事会法案草稿内,这方面的事项正在进行修订,以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