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斋戒月期间高价售卖肉鸡,柔州贸消局检举6名供应商和5名零售商,或将供应商提控上庭,以示惩戒。
柔州投资、商贸与消费人事务行政议员李廷汉表示,肉鸡顶价为每公斤8令吉10仙,一些零售商通常会将运输等成本转嫁至消费者,因此才会以高出顶价的价格出售。
他说,贸消局在3个星期前,在新山淡杯地区展开检举行动,发现5名零售商和6名供应商分别以高于顶价的价格出售。
他是今早在丽宁镇迈丁商场(Mydin)巡视统制品价格后的记者会上,如是表示。出席者包括柔佛贸消局局长莎斯琳达和柔州贸消局执法主任莫哈末艾祖丁。
李廷汉说,当局对5名零售商开出罚单,而对于供应商,则可能会在2011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下提控上庭。
“在上述行动中检举的肉鸡最高价格为10令吉50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