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将使用联邦法院驳回纳吉挑战SRC案终审判决司法检讨中的少数判词,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
沙菲宜今日表示,将把终审判决司法检讨案中,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的少数判决和另4名法官的多数判决,呈给国家元首作为斟酌,以确定哪个是“更好的判决”。
“我们申请特赦,正如阿都拉曼在他的判决中所说。”
“我们请求赦免并非因‘我要你的怜悯,对不起,并非如此’。我们是指的是纳吉并无获得公正审判权。他甚至没有被听到,法庭(仅)听取了单方面的供词。”
他今日在吉隆坡法庭外对媒体,如是指出。
沙菲宜说,元首需对判决进行比较,因为一名资深法官同意了辩方,即纳吉律师的论据。
上周,联邦法院五司以4比1多数票,驳回纳吉挑战SRC案终审判决的检讨。
联邦法院五司,即拿督王南吉、法官拿督罗德兹扎丽雅、法官拿督诺丁哈山,以及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4人认为未发现SRC案最终上诉中,存在不公正的问题。
王南吉宣读判词时提及,纳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力并未被剥夺,反之,法官当时多次要求纳吉时任代表律师郑宝德陈词,均被拒绝。
他说,法官有权利决定是否允许代表律师退出此案,因此承审此案的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拒绝郑宝德退出此案的争议并无依据。
然而对纳吉SRC案判决持异议的法官阿都拉曼则认为,纳吉判决应被检讨的原因是,纳吉无法律代表,所以没获得公平审讯。
日前两方的完整判词也已出炉,4票多数判词有32页,而少数票,即阿都拉曼的判词则高达79页。
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随著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终审上诉于去年8月23日失败,他于9月6日入禀法庭,就SRC国际公司案终审判决检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