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一名自称“符合伊斯兰教义”的短片制作人,因在面子书对本地制作的网络电影《Mentega Terbang》发表评论,结果接到律师信(letter of demand)。
《Mentega Terbang》的导演凯里尔安华及另外4人,分别是制片人陈孟康(译名)、亚俊淡纳拉朱、维西奴瓦曼,及编剧郑腾辉(译名)要求这位名为扎比迪莫哈末的短片制作人,就本月2日及3日在网上发表的诽谤言论道歉。
他们也要求扎比迪删除在面子书上的帖文,并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发他的评论,及支付涉及损害他们声誉的赔偿金。
他们给予扎比迪48小时回应律师信,否则将采取法律诉讼。
扎比迪在面子书发文,称该电影是“公然”侮辱伊斯兰教,并亵渎宗教。更指这部电影目的是引导穆斯林,尤其是青少年走向叛教,更在其中一篇帖文,点名上述电影制作团队的5人。
“由始至终,这故事的叙述充满了亵渎上苍的元素,不只是一幕而已。”
另一篇发文,扎比迪则证实收到了律师信,并表示他将在法庭上解决此事。
“为了维护大马穆斯林的信仰,我将为此奋斗,如果有任何穆斯林律师有意加入与我一同捍卫伊斯兰教的圣洁,请联系我。”
《Mentega Terbang》电影通过流媒体平台Viu播放,其中内容触及大马主要宗教的差异性及相似处。
警方已接获一宗针对这电影的投报。
昨日,宗教部长莫哈末纳因也表示,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将与《Mentega Terbang》电影的制作方接洽。
他说,大马伊斯兰发展局已经审查了该电影内容,并认为有违伊斯兰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