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前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及班登选民赛依斯干达,寻求挑战前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铺路举行第15届全国大选的解散国会要求,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
由拿督娜丽妮、拿督王南吉和拿督林添钻所组成的三司,驳回查尔斯和赛依斯干达的申请,以及未对堂费做出谕令。
娜丽妮在线上发表裁决时说,第15届大选已落幕,以及新政府上台和国会已开会。
她说,法院受限只能行使其裁量权,以维持政府、依斯迈沙比里和选举委员会的初步反对。
她指出,如果没有最初的解散国会要求,就不会存在现在的新政府。
查尔斯和赛依斯干达在上诉准令的申请通知书中,提出数道要求联邦法院裁定的法律问题。
他们之前分别入禀高庭挑战时任首相为铺路举行第15届大选,向国家元首提出的解散国会要求。
不过,他们于去年10月28日在高庭败诉,上诉庭也接著在同年11月15日驳回他们的上诉,他们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准令申请。
代表依斯迈沙比里、政府和选委会的联邦律师刘文祯,以及在查尔斯的案件中,也代表这三造的律师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认为,法庭不应发出准令,因为此案仅剩学术意义。
刘文祯说,第15届大选尘埃落定,以及成绩已公布和颁布宪报,国家元首在主持统治者理事会会议后,于去年11月24日委任拿督斯里安华为首相,以及这符合国家元首在联邦宪法下的权力。
赛依斯干达的代表律师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出,法庭应发出准令,因为他们所提出的法律问题是关系到解散国的会要求是否可审理一事。
他说,如果未来再次出现类似的挑战,联邦法院的裁决将为政府的法律顾问提供指引。
查尔斯的代表律师是拿督马利英迪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