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表示,团结政府备忘录中的第4条文,似乎违背了联邦宪法中所阐明反跳槽法的目的。
她昨日发文告指出,律师公会密切关注该备忘录中的第4条文,即若国会议员未能在信任动议、供应法案或与政府的稳定的法案投下支持票,将被视为辞去国会议员职位,该席位将被腾出。
谢依琳认为,上述记载于团结政府备忘录中的条文,已超出了联邦宪法第49A,即反跳槽法所涵盖的范围。
“通过深入阅读和分析备忘录中的第4条文,这项条文似乎直接违背了联邦宪法第49A条文的目的和措辞。”
她说,第4条文需在每个政党的党章中明确规定后才能落实,并且只有在采取内部纪律处分程序后才能生效,仅有这样才能向国会下议院议长发出通知。
她也说,此前在提呈反跳槽法案前,律师公会曾表达出自己的担忧,即辞职和开除或会造成滥权。
“若政党在自己的党章中设下开除或辞职程序来绕过正当程序的话要怎么办?我们主张,反跳槽法不应该包括附带条件,包括辞职和开除都不应该是自动的,而应该推迟让法庭采动政党的理由有无合法性。”
她表示,应该让国会议员到法庭寻求审判,已决定他们的政党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将自己视为已辞职或不再是党员。
她指出,该谅解备忘录似乎是信任与支持协议(CSA)和联盟协议(CA)之间的混合体;信任与支持协议是由少数支持政府所成立,其他政党和执政党皆会签署,以确保他们会支持政府所提呈的信任动议或相关动议。
“它绝对不会以强迫或恐吓国会议员为选民的利益行使其投票权为前提。”
她说,由于目前谅解备忘录是由各政党组成,其支持并未以注册联盟的形式具体化,因此该备忘录不具备全面的正式联盟协议来贯彻未来的5年计划。
“根据宪法中的反跳槽法,它也不具有宪法落实备忘录第4条中要表达的意思。”
她指出,其他政治人物皆就备忘录中的第4条文提出意见,惟属于团结政府中的国会议员皆没有就此事站出来表示反对。
“作为善治问题,律师公会期望签署备忘录的各政党就第4条文的措辞进行适当地磋商和同意,以赋予在周一和周二(19日至20日)召开的国会下议院真正的道德信誉。”
她补充,律师公会希望政治稳定以造福我国,但绝不以妥协坚守法治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