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槟城4名前希盟议员跳槽风波,高庭择定于明年1月20日裁决,槟州宪法第14A条款是否适用于悬空4名议员的州议席。
根据《马新社》报导,司法专员阿兹占今日聆听4名州议员的代表律师仄丹,以及槟州议会和议长拿督刘子健的律师苏仁德拉的双方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作出裁决。
“不过,双方有权在下判日之前联系我,以增添书面陈词。”
阿兹占也谕令双方在已择定的日期出庭聆听判决。
仄丹在陈词时指出,槟州宪法第14A条款不合法,因为与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不一致。
“我的两名当事人被开除党籍,另2人还留在党内,因此槟州宪法第14A条款不适用。”
他指出,在2018年第14届大选,4名州议员所在的希盟未注册为政党联盟。
不过,苏仁德拉说,联邦法院已裁决,州议员有权制定法令,以定夺其议员资格。
“联邦法院也裁定,槟州宪法第14A条款有效,因为该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一致。”
槟州宪法第14A条款阐明,一名州议员中选后,一旦退党、被开除或被终止党籍,其议席将被悬空。
上周五,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驳回4名州议员挑战槟州反跳槽法合法性的准令申请。
4人分别是双溪亚齐州议员祖基菲里(前公正党现土团党)、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前公正党现土团党)、柏淡州议员卡立梅达(土团党)和直落巴巷州议员佐基菲里(土团党)。
4名州议员于2020年入禀3份传讯令状(writ of summons),挑战槟州议会和议长于2020年10月,提呈悬空他们的4个州席,并重新举行选举的动议。
图说:4名前希盟议员分别是卡立梅达(左起)、祖基菲里、佐基菲里及阿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