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寻求联邦法院检讨SRC案最终判决所提出的申请,将从明年1月19日起开庭审理。
联邦法院副主簿官旺法蒂玛和茜蒂哈嘉主持今日的案件管理后,择定于1月19、20和26日,分3天聆审纳吉的检讨申请。
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罕和副检察司阿斯洛夫受询时,确认上述的庭审日期。
莫哈末法罕说,法院也定于12月2日进行另一轮的案件管理。
另外,阿斯洛夫指出,控辩双方将在明年1月4日之前入禀各自的陈词。
在本日的线上案件管理程序,出席者包括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和莫哈末法罕,以及代表控方的拿督西淡峇兰和阿斯洛夫副检察司。
联邦法院在今年8月23日驳回纳吉的最终上诉,维持他在SRC公司案中挪用该公司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的裁决,以及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现年69岁的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他于9月6日通过沙菲宜与伙伴律师事务所入禀申请,以寻求联邦法院检讨上述的判决。
纳吉也在检讨申请中要求联邦法院检讨本身在8月16日驳回他纳入新证据申请的裁决,而此证据是攸关承审SRC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莫哈末纳兹兰于2020年7月28日裁决纳吉在SRC案中的3项失信、3项洗黑钱和1项滥权控状罪名成立。
现为上诉庭法官的莫哈末纳兹兰判处纳吉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以及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5年取代,以及上诉庭在去年12月8日维持这一判决。
纳吉要求他的上诉重新由另一组至少7名联邦法院法官聆审,以及在聆审其检讨申请期间,让他暂缓服刑。
控方在答复纳吉的宣誓书所提呈的宣誓书中说,纳吉的检讨申请没法律依据,以及是在滥用法庭程序。
阿斯洛夫在代表控方所入禀的上述宣誓书中指出,纳吉已获公平审讯,以及他在联邦法院的上诉并没有未审先判(pre-jud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