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24岁蔡姓大马留台女大学生遭男网友勒毙案,引起大马网民不满,甚至有人提出要求将嫌犯引渡我国审理,执业律师颜炳寿指出,这是不能够,也是不可能的。
他说,首先,要考量的是实际的难度。当案件发生在其他国家,那就不在我国的调查范围,加上其他国家的法律举证要求不一定跟我们一样,那里搜集到的证据不一定能够在这里用得上,还有传召证人、翻译的难度。
“只有一些情况下可以引渡犯人,那就是如果牵涉到马来西亚人、马来西亚的资产,尤其跟贪腐有关的法律,比如刘特佐,因为犯人是马来西亚人。”
他指出,但这起案件的犯人是台湾人,所以不能引渡来马受审。而且,在引渡法上,国际公约阐明:“如果要从刑罚比较轻的国家引渡犯人到刑罚比较重的国家,那也是不可以的”。
“这就是为什么一些马来西亚犯罪分子,比如阿旦杜雅案件中被判死刑的被告西鲁跑去澳洲,澳洲不允许引渡回来马来西亚审判,因为澳洲没有死刑,回来这里只有死刑,所以澳洲政府基于国际公约不引渡犯人回来。”
颜炳寿也是马华居銮区会主席兼远景研究中心(CENBET)联合主席,他昨晚在其“法律GPS”面子书专页,针对“大马女大生遭勒死案”,发表如此看法。
谈到凶犯会被处以死刑吗?
颜炳寿表示,目前台湾处于第一阶段。废除强制死刑的意思就是一些案件还有死刑,法官可以决定是否要判死刑。
他说,但在台湾,要判处一个犯者死刑,门槛是很高的。只要犯者自首、忏悔、还可以被教化(还有得救),就可以逃过死刑。很多人因此批评台湾在处理凶杀案过于包容,过于人性化。
而他本身谈到对废死看法说,他反对完全废除死刑,但并非主张以牙还牙,而是要给法院斟酌权。
“我认为,我们也要问问自己:废除死刑对死者公道吗?在弥补死者家属的内心创伤方面公道吗?对于一些人神共愤、人性灭绝的犯者,把他留下来,还要养他到死,表现良好的话还放他出来,这对死者、对死者家属,对社会来说是不是二度伤害呢?”
他指出,自希盟2018年上台后,希盟政府提出废除死刑的论述比台湾更先进,要求永远废除死刑,所幸有在野党和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希盟政府才妥协成废除强制性死刑,让法官有斟酌。
“目前,我国有三十多个条文或罪行是可以被判死刑的,比如:贩毒、绑架、恐怖分子、拥有枪械、奸杀、谋杀、强奸小孩导致死亡等,而我认为,死刑是不可以完全废除的,但是要给法院斟酌权,比如智力低的老婆婆贩毒,法官可以斟酌改判终身监禁。”
此外,他也希望各网红要特别注意自己的安全,以免受到心态不良的崇拜者迫害。
“像这次不幸的死者,认识嫌犯没多久就单独相处,太不注意自己的安全了,各位女网红要引以为鉴,当然,男网红也会遇到变态的,也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