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宪法律师指出,若2023年财政预算案通过前就解散国会,将导致该份财案被视为无效的,新政府也必须重新提呈新的财案。
法力阿扎和苏仁达阿南接受《马来邮报》的采访时说,财案提呈国会一读之后,在完成辩论和投票通过之前,它仍只是一项法案,当中所宣布的任何措施或政策,都是无法实施的。
他表示,即使新政府是由相同的执政联盟组成,无论是原本的财案或是另一份全新的财案,新政府仍必须重新提呈新财案一读。
他指出,任何一种情况,都可能导致2023年财案的通过出现延误,因为必须等到第15届国会的宣誓就职仪式,这可能是在大选后数周或数月。
“财案应该在2022年底前获得批准,否则政府在过了2023年之后,各项开支都可能会遇到困难。”
2023年财案比原定日期提前三周,即10月7日提呈,让许多人相信,这是在为提前大选铺路。
政府在财政预算案未通过前解散国会,在我国历史上,有先例可循。
在1999年,时任首相敦马哈迪在11月提呈2000年财案后不久,寻求解散国会。在国阵获胜后,在2000年2月提呈另一项财案。
前财政部长林冠英说,若国会在2023年财案获得通过前解散,财政预算案只是一份草案。
他表示,在2023年财案获得通过前解散国会的做法,纯粹是诱骗选民投票的政治游戏,并对此表达反对。
他指出,当国家应该紧急应对生活成本危机和货币迅速贬值的问题时,这样的做法会为大马人带来损害。“我国有必要进行经济改革,财案必须优先考虑和照顾人民的需求。”
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表示,2023年财案将在10月5日提呈一读,并在10月7日提呈二读。
在财案提呈后,将进行政策层面和委员会层面的辩论。
国会下议院第14届第5季第3此会议将在10月3日至11月29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