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总检察署及法律事务局正研究检讨《1967年破产法令》,以协助破产人士尽速脱离穷籍。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接获大马报穷局的建议,以对现有的《破产法令》进行4项修正,其中包括改善3年后自动脱离穷籍机制,以及废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
旺朱乃迪今日发文告指出,大马报穷局昨日向他提出有关改进《破产法令》的建议,并做出4项修正,以启动破产财产管理程序。
这些建议包括:
a. 改进《1967年破产法令》第 33C 条文,这是关于自动脱离的穷籍规定,以帮助更多人可以在3 年后自动脱离穷籍。
b. 设定债权人提交债务证明表格的时限,以加快破产解除或取消破产令的进程。
c. 废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提案只能根据债权人的需要和要求进行,以免延误,并制定后续计划,帮助破产人摆脱穷籍。
d. 在破产管理事务中增加远程通信技术的新用途,让报穷局协助破产人以在线和数码方式处理事务,促进破产管理。
他指出,报穷局的主要关注点是加速破产事务管理程序,并保住破产人士尽可能摆脱破产。
“但是,首相署法律事务部和总检察长办公室需要更详细地研究这项提议的修正案,尤其是在其对公众的影响方面。”
“建议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多项接触,特别是财政部、企业发展部、国际贸易和工业部、青年和体育部、经济规划部、首相署等部门进行交流,之后才在内阁会议中提呈文件。”
破产人士逐年下降
另外,他表示,随著负债门槛提高到 10万令吉,注册破产案件的统计显示,2019 年为 1万2051 宗、2020 年为 8251 宗、2021年为 6554 宗,2022年截至7月则是3604宗,破产案件呈下降趋势。
“从百分比来看,2019年同比下降26.88%,2020年下降30.70%,2021年则下降21.52%。”
“这种下降模式也是由其他几个因素造成的,包括政府通过暂停贷款和有针对性地援助银行的举措,让债权人和借款人可以讨论债务重组。”
他说,尽管此时的破产案件有所减少,但报穷局将始终检查债权人提起的破产案件的数量和原因,并完善《1967年破产法令》,以提高破产案件的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