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前原产业部长郭素沁今日获高庭判胜诉,她称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玛败诉是罪有应得,并对高庭做出这项判决表示感谢。
高庭今日裁决,郭素沁起诉嘉玛诽谤成立,谕令嘉玛赔偿郭素沁30万令吉。
承审此案的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是基于嘉玛未能证明其辩护,而裁决嘉玛败诉。
除30万令吉赔偿金外,嘉玛还需向郭素沁支付5万令吉堂费,所有款项务必从即日起14天内结清。
此案前后历经5年,郭素沁感谢其律师在诉讼期间尽心尽责。
郭素沁还表示,这5年间嘉玛用尽各种方式逃避诉讼,获得这样的判决是罪有应得,而她最终被证明是清白的。
郭素沁因不满嘉玛在2017年3月8日召开记者会,指她滥用雪州子民后裔基金会(Yawas)资金,于2017年4月6日入禀法庭起诉嘉玛诽谤,索偿100万令吉。
她在诉状中表示,该言论已经上载至嘉玛的面子书账户及获印刷和电子媒体刊登。
郭素沁声称,诽谤言论让人觉得她滥用州政府基金为己用及一名没有操守的人,给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和羞辱。
因此,她向嘉玛索取100万令吉的一般损害、严重损害及惩戒性赔偿,并申请禁令以禁止被告或其代表重复刊登有关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