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高庭今日裁决,前原产业部长郭素沁起诉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玛诽谤胜诉,并谕令嘉玛赔偿郭素沁30万令吉。
承审此案的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今日下判时说,嘉玛也需向郭素沁支付5万令吉堂费,所有款项务必从今日起的14天内付清。
司法专员莫哈末阿末里是基于嘉玛未能证明其辩护,而裁决嘉玛败诉。
嘉玛今日没出庭。
郭素沁的代表律师拿督纳依尔较后接受媒体询问时说,法庭谕令嘉玛支付的30万令吉是涵括一般损害、严重损害及惩罚性赔偿。
郭素沁因不满嘉玛在2017年3月8日召开记者会,指她滥用雪州子民后裔基金会(Yawas)资金,于2017年4月6日入禀法庭起诉嘉玛诽谤,索偿100万令吉。
她在诉状中表示,其言论已经上载至嘉玛的面子书账户及获印刷和电子媒体刊登。
郭素沁声称,诽谤言论让人觉得她滥用州政府基金为己用及一名没有操守的人。
因此,她要求索取100万令吉的一般损害、严重损害及惩戒性赔偿,并申请禁令以禁止被告或其代表重复刊登有关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