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被控失信和洗黑钱的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再度寻求弹劾控方的一名关键证人。
这是辩方在高庭于7月18日驳回他们首次提出的弹劾准令申请后,第二度提出要求,以弹劾本案第13名控方证人兼土青团前副财政拉菲克。
辩方指出,拉菲克在庭上所供述的从土青团银行户头提领100万令吉过程的证词,与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向他录取的口供有出入。
赛沙迪辩护律师哥宾星指出,拉菲克在庭上供述的证词,与反贪会之前援引反贪会法令第30条文向他录取的口供相左。
“这方面的出入是有关赛沙迪疑似向作为土青团副财政的拉菲克,发出提款100万令吉指示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麻坡筹款活动和由此所筹集款项的目的。”
他提到,这名证人在庭上供证时指出,赛沙迪是于喜来登行动后,在被告的家中会面时,下达提出100万令吉的指示。
“不过,反贪会在向证人录供时,他却说是通过2020年3月初的一通电话,发出提领100万令吉的指示。”
他说,拉菲克庭上证词的另一个矛盾点是,证人不同意在Armada Bumi Bersatu企业(ABBE)户头内的款项是赛沙迪自己向公众筹款所得,以在麻坡展开竞选。
不过,哥宾星指出,拉菲克在口供书证实,ABBE的金源全是来自公众的捐献,也就是通过麻坡晚宴和De Palma酒店晚宴筹得。
“晚宴的目的是赛沙迪为自己筹款,也就是要在麻坡竞选。”
他也申请取得反贪会所录取的口供书。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说,辩方的申请是在滥用法庭程序,因为实际上,他们试图取得反贪会所录取的口供书不是为挑战证人的可信度,而是要检视口供书的完整内容。
“现在辩方第二度尝试走后门,以启动挑战证人可信度的程序。”
司法专员拿督阿兹哈阿都哈密在聆听双方的陈词后,择定于7月25日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