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选区的一名登记选民成功取得高庭准令,以挑战选举委员会阻止他在3月12日的柔佛州选举投票之举。
现年26岁的申请人泰米勒斯瓦兰是在本月8日入禀司法复核准令申请,并将选委会和大马政府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法官拿督诺琳今日驳回总检察署就上述申请所提出的反对,并发出准令予申请人,以让他挑战选委会不让他投票的决定。
法官说,此申请有聆审的必要,以及择定于7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
出庭者包括来自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莫哈末阿赛飞和聂阿末马祖基,以及联邦律师诺阿齐拉,泰米勒斯瓦兰的代表律师为梁信友和陈愿晶。
泰米勒斯瓦兰在申请中要求法庭撤销选委会阻止他在3月12日投票的决定或举措,而选委会所给出的理由是他在3月7日确诊感染新冠后,仍处于隔离期。
申请人也要求宣判,选委会否决他的投票权利之举已违反法律,以及要求宣判选委会已剥夺他在联邦宪法第119条款下的权利。
他提到,他在确诊后,就接到进行居家隔离的指示,以及在投票日当天,他已隔离第6天。
申请人说,在投票日早上11时58分,他在家中自行检测新冠,以及结果呈阴性。
他提到,其父母已先在早上10时30分前往投票中心投票,以及询问当值的选委会官员他是否获准出门投票。
泰米勒斯瓦兰指出,选委会官员在当时告知其父母,他可前来投票,因为已准备一个特殊的帐篷供类似他情况的人士使用。
他说,他于中午12时55分一抵达投票中心,控制进出口的人民志愿警卫局成员和警员就检查他的MySejahtera,以及显示“高风险”,因此指示他前往设在该投票中心的特殊投票帐篷。
不过,申请人指出,让他感到震惊的是,选委会官员告知,他们接到来自选委会的新指示,也就是正在隔离中的人士不获准投票,以及必需先取得县卫生官的许可,方可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