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阿末玛斯兰表示,修订法案禁止被提控的议员参与会议的议会改革,是不公正的。
他说,这违反了“无罪假定”原则和“排除合理怀疑”举证责任。
“不要对正受到压迫的人施加残忍。”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昨日指出,内阁原则上同意国会改革的3项建议。
这分别是重推国会服务法令、修正1952年国会(特权与权力)法令(347法令),以及草拟国会议员道德守则。
其中,对于1952年国会(特权与权力)法令修正案是否禁止或允许已经被提控案件审讯的议员参与会议,还在调整当中,以适应下议院的发展和现有规则。
阿末玛斯兰今天在推特上表示,国会议员还未就有关建议进行讨论和辩论,但强调了大马司法制度直到法庭最终裁决证明一个人有罪前,都是无辜的。
他也说,法庭案一般上都耗时,在审讯期间,应该允许有关领有津贴的议员继续参与会议和服务选区。
“裁决还可以上诉至上诉庭和联邦法院,在联邦法院作出判决前,一个人仍有机会被判无罪或有罪,不论是执政党议员、反对党议员或普通人民,这个国家奉行‘无罪假定’。”
“因此,应该允许国会议员继续在选区和下议院履行职责,直到联邦法院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