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他的个人银行账户的每月馀额足以支付他的信用卡账单,他根本无需动用健康思维基金(Yayasan Akalbudi)的资金来支付自己的卡债。
扎希被控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3100万令吉资金案今日续审,扎希在庭上供证时指出,是他的前执行秘书玛兹丽娜疏忽地使用基金会的支票,来支付他的个人信用卡支出。
“每个月我个人银行账户的馀额足以支付我的个人信用卡。”
问及为何玛兹丽娜会使用基金会支票来支付个人信用卡账单时,他指出,这是因为玛兹丽娜粗心大意,错误使用基金会的支票支付。
玛兹丽娜早些时候在法庭上的证词中也承认疏忽,因为她不知道、不确定和不记得有关信用卡账单的管理
阿末扎希之前在法庭供词中指出,他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他的银行账户馀额最低为10万令吉,最高则是60万令吉;而同期他的信用卡账单则介于600令吉至21万5000令吉之间。
现年69岁的阿末扎希在挪用千万健康思维基金资金案中面对47项指控,包括12项刑事失信、27项洗钱和8项贪污罪。
对于刑事失信指控,他被控使用这些资金支付了6笔款项,用于支付他的个人信用卡使用、保险单和个人车辆执照、向律师事务所汇款,以及向马来西亚皇家警察足球协会捐款。
这些罪行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6年12月23日期间在印度清真寺附近的阿里芬银行分行犯下,抵触了刑法法典第409条文,一旦罪成,监禁期限为2年至20年,并处以鞭刑和罚款。
阿末扎希也被控8项贿赂罪名,他被指控收受3家公司的贿赂,即Mastoro Kenny IT Consultant&Services、Data Sonic Group Bhd和Profound Radiance Sdn Bhd,以作为他的酬劳,并以内政部长的身份,随后帮助这些公司获得MyEG项目,提供护照芯片,并分别被任命为巴基斯坦和尼泊尔移民签证一站式中心的运营商。
他被控于2016年7月15日和2018年3月15日在孟沙马银行广场分行犯下此罪行,抵触了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 16 (a) (B) 条文。
他也涉嫌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于孟沙马银行广场分行和吉隆坡武吉免登Marhaba有限公司,从事涉及非法活动收入的直接交易而面临27项洗钱指控。
他抵触了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收益法令第4(1)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