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今日在高庭否认失信健康思维基金为数1795万3185令吉21仙的资金,并表示他是基于其前执行秘书经常犯下疏失,才会将这笔款项转移至一家律师楼。
这笔金额涉及阿末扎希12项失信控状中的第6项。
现年69岁的阿末扎希在进入第4天的自辩程序中,接受本身律师拿督阿末再迪的提问时说,他委任刘易斯与伙伴(Lewis & Co)律师楼代为管理健思基金的款项,是因为玛兹丽娜在管理他个人和健思基金的财务时,经常犯下疏失。
“法官阁下,诚如我在一开始的证词中指出,玛兹丽娜多次犯错,包括支票上的金额与文字不符,以及没有根据指示发送信用卡月结单和其他文件。
“转移基金的钱至一家律师楼并非是要失信,而是使用这家律师楼管理基金客户的账户,因为上述的律师楼有具备能力的职员,以看好上述的账户。”
阿末扎希一共面对47项控状,分别是12项失信、8项贪污及27项洗黑钱,所涉金额超过1亿令吉。
高庭是在今年1月24日宣判阿末扎希的所有控状表面罪名成立,谕令他出庭自辩。
阿末扎希提到,他多次给予秘书,也是控方第90名证人的玛兹丽娜劝告和指导,因为她并没有会计背景。
“她只会道歉,然后重蹈覆辙。除了想其他方法,以将存在(艾芬银行)来往账户的健思基金的所有资金,转移至一家有会计师和簿记员、顾好客户账户的律师楼之外,我还有什么选择?”
询及在众多律师楼中,为何选择刘易斯与伙伴以管理健思基金的款项,阿末扎希说,一名在内政部的官员介绍刘易斯与伙伴的律师给他。
至于将健思基金的款项转移至刘易斯与伙伴,他解释,他本身已指示艾芬银行,以将1795万3185令吉21仙的款项转移至刘易斯与伙伴的客户账户,而这笔钱仍是归健思基金所有,而非归Al Falah基金、该律师楼或其他人所有。
阿末扎希指出,他不曾指示玛兹丽娜动用健思基金的10万7509令吉55仙,以支付车险和汽车执照。
“我不知道玛兹丽娜会使用预先签名的支票,以支付私人拥有的车险和汽车执照。”
“我预先签名的支票是供紧急使用,比如付款给承包商,以供健思基金当时正在落实的兴建计划,或我身在海外时必需清还的紧急付款。”
本案将于明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