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为了防止大马雇主无法缴付帮佣薪资,印尼驻马大使赫莫诺指出,聘请印尼帮佣的家庭收入为7000令吉,若要聘请2人的话,家庭收入应也应是双倍,即1万4000令吉。
赫莫诺指出,在过去3年中,凡通过印尼驻马大使馆提出聘请印尼帮佣的申请,皆需满足的家庭收入最低为7000令吉的条件要求,这并不是新鲜事。
赫莫诺在接受《当今大马》的访问时指出,当雇主要求雇佣2名帮佣时,抬高家庭收入要求有所必要,因7000令吉的家庭收入,一旦缴付2名帮佣合共3000令吉的薪金时,雇主的收入将所剩无几。
他说,家庭收入发挥重要作用,如果雇主的收入不足,就会无法支付帮佣的薪资,这将导致发生无法缴付薪水的强迫劳动。
据《当今大马》报导,纵然马印两国此前签署的“印尼家庭帮佣在马来西亚的雇佣与保护”谅解备忘录并未列出这个月收入要求,但谅解备忘录将此决定权,交由驻马来西亚的印尼外交使团。
在早前,《当今大马》曾引述谅解备忘录文件报导,印尼家庭帮佣的薪资将不低于1500令吉,且有权在持续未获得薪资后,主动终止雇佣契约。
谅解备忘录也将过往交由一名帮佣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区隔为三种不同的工作类别,即管家及家庭厨师、儿童看护,以及老人看护。
而赫莫诺在访问中指出,雇主不能指望一个人在长时间工作、没有最低休息时间和年假的情况下,完成所有上述工作,因此他们在与马方谈判期间,也要求在备忘录中处理印尼家庭帮佣所面对的问题,包括了所有常见的虐待和强迫劳动问题。 ”
此外,他提到,印尼目前正向中介讲解招聘事宜,包括:注册中介公司须透过单一渠道系统(One-Channel-System)网站登记。
他解释,注册程序会要求中介签署保证书,以规定其向雇主收取的最高费用,如果中介对每名家庭帮佣收取超过1万5000令吉的费用,那么雇主可致电通报大使馆,而该中介将列入该单一渠道系统的黑名单。
他说,单一渠道系统是雇主得以聘请到印尼家庭帮佣的唯一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