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3个马来组织对华小和泰米尔小学存在没有违宪的高庭裁决不满,入禀法庭上诉华泰小违宪案。
高庭去年底裁定华泰小的存在没有违反国家宪法,但是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国家作家联盟(GAPENA)和大马穆斯林连线组织(ISMA),提出上诉,挑战高庭裁决。
3个组织的代表律师今天联合发表文告称,这3个非政府组织已各自在1月25日、26日及27日,就吉隆坡高庭去年12月29日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他们认为,华泰小以华语及泰米尔语作为教学语言,抵触了马来语作为国语的地位,违反了宪法条文。
这份文告是由Amelda Fuad Abi & Aidil律师楼及Hariz Syakinah & Co律师楼联合发表,并以律师哈聂夫为首。
他们指出,高庭裁定的主因是华泰小非公权力机构,其事务不属于官方事务,因此不需要按宪法以国语作为教学语。
他们强调,原诉方支持学校以一门科目来教学和提升第三语言的掌握能力,包括华语、泰米尔语、阿拉伯语、卡达山语,乃至国际语言如日语或韩语等。
但是3个组织拒绝,拿政府拨款的公立教育机构,把“外来语言”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因为这会抵触官方事务必需使用国语,即马来语的规定。
“希望本次上诉能厘清宪法课题,明确国语的地位,且不会让任何不负责任的一方渲染成种族课题。”
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国家作家联盟和大马穆斯林连线组织(ISMA)于2019年12月16日入禀吉隆坡高庭,挑战华泰小的存在和使用母语上课的情况违宪。
高庭法官纳兹兰去年12月29日裁定,华泰小并非公共机构,且其教学语言并非出于官方用途,因此未抵触《联邦宪法》第152(1)条文,即马来语为国语的规定。
纳兹兰认为,起诉方声称华泰小的设立和存在,抵触《联邦宪法》第5、8、10、11、12条文的主张毫无根据,并且驳回了它们提出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