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人力资源部主张雇用印尼女佣的成本限制低于1万令吉,并希望女佣底薪从最初要求的1500令吉降至1200令吉。
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透露,他要求印尼政府管制女佣代理人勿收取过高费用,并建议将聘请女佣的成本限制低于1万令吉。
沙拉瓦南是在雅加达与印尼劳工部长艾达进行官方拜访后透露,印尼政府将与其代理人讨论此事,在达成协议后将开始监督代理人的情况。
同时,沙拉瓦南也披露,马来西亚与印尼政府双方已同意,将采用电子薪金(e-wages)方式来支付印尼员工的工资。
据早前报导,马来西亚与印尼已同意在一个试点项目下招募1万名家庭女佣,该项目计划预计在两国签署谅解备忘录后一周内落实。
沙拉瓦南表示,马印预计将于2月7日至8日在印尼巴厘岛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将评估试点项目的有效性,并纠正任何缺点和遗漏。
他指出,印尼还同意以“一个女佣一个家”取代“一个女佣一项工作”的政策,并允许一个家庭佣工在不超过6人的家庭中工作。
“我已告诉他们,‘一女一工’的安排不切实际的,因为,这会导致每户家庭需要聘请超过5至6名家庭女佣。”
他说,若一户家庭成员超过6人,他们则需要再雇用多一名女佣。
另一方面,沙拉瓦南透露,印尼政府还要求结束允许家庭工人通过旅游签证进入我国的政策,并且只能在以后申请必要的许可证。
他表示,印尼政府曾要求我国不要再使用这种方式,我则告知将把有关事宜提呈内政部,由该部作决定,有关事宜也属于该部职权。
印尼政府一直在敦促我国签署新的谅解备忘录,以取代2016年到期的谅解备忘录。
马来西亚和印尼于2006年首次签署关于印尼家庭工人招聘和安置的谅解备忘录,该谅解备忘录于2011年进行修订,并进一步延长至 2016 年。
此外,该协议确认工人有权持有护照、与家人联系、每周休息一天,以及将每月工资存入银行户头。
马来西亚严重依赖印尼劳工,据说大约270万印尼工人在我国境内工作,当中仅有70万4000人是合法申请,并保有官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