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高庭今日批准被控与朝圣基金局前主席拿督斯里阿都阿兹串谋收贿的其胞兄拿督阿都拉迪夫的检讨申请,并宣判他无罪释放。
阿都拉迪夫不服地庭早前宣判他获释但不表示无罪的裁决,而提出上述申请。
法官拿督柯林在裁决时说,作为答辩人的检控官所提出的理由,并无法律依据。
“本案的趋势显示,除非有充分理由,否则应发出无罪释放的庭令。
“在本案中,(控方)所给予的理由是,究竟申请人(阿都拉迪夫)会不会成为指证另一名被告(阿都阿兹)的证人,以及如果已提呈的证据有任何进展,针对申请人的案件将继续进行。”
不过,法官提到,申请人作为指证其胞弟的证人的理由,将有可能让申请人为赎回自由身而替控方做出有利的供词。
“这不会是一个宣判获释但不表示无罪的恰当理由,这类证据有可能受到攻击,随后被视为受到玷污。”
柯林说,另一个理由是如果对阿都拉迪夫不利的证据有任何进展,此案将继续进行。
“这也不能被视为是一个宣判获释但不表示无罪的恰当理由。
“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控方肯定会继续提控这宗案件……因此,我批准这项(检讨)申请,推翻地庭法官的庭令。”
阿都拉迪夫是在2021年9月入禀申请,以检讨地庭在同年2月8日宣判他获释但不表示无罪的裁决。
控方是要将64岁的阿都拉迪夫列为控方证人,而撤销他的案件。
阿都拉迪夫被控与阿都阿兹串谋收贿400万令吉,以作为取得工程部道路工程的酬劳。
55岁的阿都阿兹也是华玲国会议员,他面对3项收贿520万令吉,以及10项洗黑钱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