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建议,通过赋权国会,来监督联邦政府机构负责人的任命,如反贪会等执法机构。
阿莎丽娜发推文称,与其再成立一个委员会来监督反贪会,还不如由国会来监督。
随著大马反贪会首席专员阿占巴基超额持股事件越演越烈,有建议认为应该成立一个新委员会来监督反贪会首席专员的任命。
不过,阿莎丽娜称,反贪会已经有5个监督委员会,其中3个是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下成立,2个则是行政措施(设立)。
“问题是,我们需要多设立另一个委员会吗?”
她称,目前需要的或许是加强国会角色,以监督各机构负责人的任命,特别是执法机构。
“目前这是由公共服务委员会任命。”
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反贪会首席专员是由国家元首根据首相的建议所任命。
该法令没有赋予国会监督委任人选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