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一名单亲妈妈承认在MalaysiaFlipFlop部落格贴文侮辱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及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被地庭判罚1万令吉。
法官埃德温在接传票人(OKS)赖月明(译音)对两项指控改口认罪后,判如上述。
针对侮辱元首的指控,她被判罚6000令吉或坐牢6个月;至于侮辱慕尤丁的指控,则被判罚4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
该名妇女被控于2020年3月21日在MalaysiaFlipFlop部落格发表涉及元首的言论,意图引起公众恐惧,而在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破坏公共安宁)下被控,罪成者可被判监最长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她也被控于2020年3月23日在同一个部落格,发表侮辱时任首相的言论意图伤害他人感受,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
在该条文之下,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坐牢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若被定罪后重犯,可每日被罚款1000令吉。
有关部落格内容于2020年5月6日下午1时40分及同年3月21日晚上10时,在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的网络及多媒体刑事调查组办公室被读取。
此案的主控官是纳吉哈法哈娜副检察司,赖月明的代表律师则是拉仄苏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