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大马卫生联盟指出,《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修正案其中一项修正,允许官员在执法时“使用必要武力”,让人担忧会否出现不公执法。
大马卫生联盟(GKM)今日发文告表示,该会了解到一些修正条文是有必要的,但也有一些修正条文令人担忧,是否会为人民带来更多痛苦,尤其当出现强硬、不公或任意的执法行为时。
该联盟列出所担忧的修正条文和不支持的理由,包括:
(一)修正第14A条文,赋权官员“使用必要的武力”。但修正案中却没清楚阐明,执法官员是否会接受什么培训,以确保不滥权。
(二)修正第21A条文,赋予卫生部总监全权发出指示,以防范或控制任何传染病。但修正案中却没清楚阐明,是否有其他方式能监督或平衡此权力。
(三)修正第22A条文,可认定一个组织有罪,直到被证实无罪。这不符合“一个人是无罪,直到被证实有罪”的原则。
(四)修正第24条文,制定更高的罚款或监禁,这些惩罚被视为过火,也不符合法令中的罪行。
大马卫生联盟表示,若以上修正条文被滥用,或会为人民带来更多麻烦和痛苦。
“一些修正条文或许应该在今年12月的国会通过,但其他令人担忧的修正条文需要再深入研究,以及让国会议员辩论。”
该联盟呼吁政府,向人民清楚解释以上的修正条文是否真的能保护人民,以及如何确保有关修正所赋予执法官员的权力不被滥用和公平执法。
《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修正案是于本月14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此修正案建议对违规的个人和组织施加高额罚款,任何违规的个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7年,或两者兼施;若违法者是组织,则可被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
执法单位也可向个人开出罚款额不超过1万令吉罚单,组织则可开出罚款额不超过100万令吉。
虽然卫生部长凯里和卫生总监诺希山敦促所有国会议员支持和通过修正案,因为这修正案可以加强政府与新冠疫情抗衡,但一些人对此修正案感到担忧。
其中希盟总秘书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就称,希盟不支持此修正案,担心此法案为滥用权力、贪污和双重标准的做法打开空间;华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则认为,针对组织的200万罚款太离谱,或将打击华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