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上诉庭表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提出的其户头资金,是来自阿拉伯捐款的说法,没有可信度。
上诉庭法官阿都卡林说,阿拉伯捐款的说法站不住脚,因为纳吉户头的4200万令吉来自SRC国际公司。
“不明白为何阿拉伯人会把钱交给SRC,存入纳吉的户头。”
他还指出,没有阿拉伯证人出庭作证,也没有证据表明这笔钱是捐款。
阿都卡林说,纳吉涉及的3项刑事失信罪成立,且证明无可置疑。
“我们没有理由在3项刑事失信罪指控上,不同意高庭法官的判决。”
他称,纳吉户头中的钱,来自非法活动的收益,构成了违反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AMLA)。
“上诉人(纳吉)知道其户头中的钱,来自非法活动。”
阿都卡林还指出,纳吉向银行发出一封信,将3200万令吉转给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IPSB)。
“这表明纳吉知道其户头中的钱来自S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