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上诉庭三司今午一致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他被判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资金的控状罪成而提出上诉的案件中,要求提呈和纳入新证据的申请。
纳吉今早遭上诉庭法官训斥后,中午12时30分出席SRC案上诉的线上审讯。
根据法庭提供给媒体的视频短片,纳吉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与副检察司陈词时,可看见身穿乳白色西装的纳吉。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三司在线上聆审纳吉在这宗上诉案件中,要求提呈和纳入新证据的申请后,一致裁决驳回纳吉的申请。
另两名法官分别是拿督哈斯扎娜和拿督瓦哲阿兰。
法官拿督阿都卡林表示,纳吉的申请未满足《1964年法院法令》第61条文的规定,即新证据不但要跟案件有关,而且必须是在审讯时不存在,同时足以质疑控方的论调。
他指出,刑事案件的上诉鲜少允许提出新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上诉不需要更多的证据。”
“目前没有任何特殊情况或条件,使得本庭需要纳入更多的证据。”
“申请被驳回。明天的裁决(SRC案的上诉裁决)将按计划进行。”
上诉庭择定于12月8日针对纳吉SRC案件进行裁决后,纳吉在12月1日透过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添加证据的申请,这项申请定于今早聆审。
不过,纳吉代表律师今日却向法庭表示,律师团里有人确诊,而他们作为与确诊病患有密切接触的,以及纳吉也曾接触冠病患者为由,要求展延判决日。
不过,阿都卡林却不买单,除了批评辩方把法庭当作可以自由来去的咖啡店,更恫言针对纳吉发出缉捕令。他也要求辩方佐证纳吉近距离接触冠病患者,而非凭口说。
纳吉是在去年7月28日,被法庭宣判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的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的控状、全部罪名成立,并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然而,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允许辩方的申请暂缓执行判决,等待纳吉在上诉庭的上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