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试图放慢和推迟上诉庭周三针对涉及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4200万令吉的裁决。
纳吉在上周最后一刻提交的为SRC案件向法庭提交新证据的申请时,控方在答辩状提出反对,因为这些所谓的证据与案件无关,所有可用的和相关的证据已经在之前的法庭上被出示过。
在副检察官布迪曼的答辩状中,他告诉上诉庭,控方在高庭的SRC审判期间或纳吉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期间,没有隐瞒任何相关事实。
“我断言,所有可用证据都已提交初审法庭和上诉庭来确定这些上诉,并且不需要相关的额外证据来公平处理此案。”
布迪曼辩称,在上诉庭于12月8日(也就是两天后)作出裁决之前,纳吉没有表现出任何特殊情况,来为案件添加额外的证据。
“控方表示,这项申请是通过重新审理整个案件来推迟这些上诉的决定。”
他说,纳吉自2021年1月以来,就知道与所谓的新证据有关的指控,这表明纳吉在上诉庭做出决定前几天,故意在这个时间点提出新证据申请,而不是因随后才知道。
他表示,如果纳吉的意图是真实的,纳吉本可以早在2021年1月,甚至在上诉庭于2021年4月开始聆审前,提交申请以添加所谓的新证据。
“从2021年1月起至上诉庭作出裁决的几天前,申请人花了将近11个月的时间来提交这个申请。”
“这种蓄意拖延以及所谓的新证据与指控无关,表明这是一项带有恶意申请。”
纳吉在宣誓书提到,为自己造成的任何不便道歉,并要求上诉庭尽早听取新的证据申请以避免延误,对此布迪曼不同意,并表示纳吉的申请是“故意提交以拖延这些上诉的司法过程”。
纳吉在12月1日提交了为其SRC上诉案添加证据的申请,纳吉的申请是在上诉庭于11月23日宣布将于12月8日做出裁决后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