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与演员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芝蒂被控贪污案,案件主要证人大众信托基金公司投资代理人玛迪向法庭表示,他曾把220万令吉交给芝芝依芝蒂,作为芝芝依芝蒂介绍投资代理人给顾客的介绍费。
《马新社》报道,43岁的证人玛迪(Madhi Abdul Hamid)表示,若有人把投资代理人介绍给顾客,通常就会给那个人介绍费。
“我们没有规定(介绍费)付款率多少,但这根据(代理人与个人)协商。我们决定给芝芝依芝蒂介绍费,因为她介绍我们给邦莫达。”
玛迪是在接受副检擦司苏菲安(Mohd Sophian Zakaria)和刘进豪(译音,Law Chin How)的盘问时,如此表示。此案承审法官为罗兹娜。
玛迪表示,他是与另一名投资代理人诺海里(Norhaili Ahmad Mokhtar)于2015年6月,在美拉华蒂花园(Taman Melawati)的大众银行分行,把该笔介绍费交给芝芝依芝蒂。
“当天,我和诺海里在那间银行,但诺海里只是逗留一下子,因为她有其他事务要办,所以当把介绍费交给芝芝依芝蒂时,只有我和芝芝依芝蒂在那间银行,直到过程结束。”
“交付介绍费的方式是,我把现金拿出,而大众银行把那些现金交给芝芝依芝蒂。”
他指,在交付介绍费钱,银行告知他想取出的钱不够,所以只能取出220万令吉,询及一开始要求拿出多少钱,玛迪说:“我不记得我们要求取出多少钱,但从大众银行取出的钱总共是220万令吉。”
刘进豪接著问玛迪:“你此前曾表示要给芝芝依芝蒂250万令吉以上的介绍费,但最后只能从大众银行取出220万令吉,馀下的钱如何付给芝芝依芝蒂?”
玛迪表示,他为芝芝依芝蒂设立大众信托基金公司的投资户头,作为馀下的付款,而这也是芝芝依芝蒂的要求。
“我们给芝芝依芝蒂两张支票,一张支票20万令吉并由我开,另一张支票由诺海丽开,约60万令吉至70万令吉,用以开大众信托基金公司的投资户头。”
法官罗兹娜择定12月7日续审此案。
邦莫达与演员妻子芝芝依芝蒂是于2019年5月,因涉嫌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280万令吉贪污案,双双被控上地庭,分别面对3项贪污和串谋控罪,惟两人皆不认罪。
邦莫达共面对3项控罪。根据首控状,他被控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身为时任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FELCRA Berhad)非执行董事,透过妻子芝芝依芝蒂,向大众信托基金公司投资代理人玛迪收取220万令吉的贿金,作为取得第二财政部长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向该基金投资1亿5000万令吉的酬劳。
第二项控状指出,邦莫达于2015年6月19日中午12时16分,通过妻子芝芝依芝蒂的大众伊斯兰财富精选基金(PITGF)户头,收取玛迪共26万2500令吉贿金,达到相同目的。
第三项控状指出,邦莫达于2015年6月19日中午12时28分,透过妻子的大众益德系列基金户头,收取另一名大众信托基金公司投资代理人诺海里(42岁)共33万7500令吉的贿金,达到相同目的。
上述3项控状涉及金额合计280万令吉。邦莫达因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通过代理提供或接受贿赂)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1(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或罚款不少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芝芝依芝蒂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串谋)下,面对3项控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或罚款不少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