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公正党财政办公室中小型企业组秘书郑成隆提醒商家,凡公司网站及社交媒体专页,都必须列出公司名称及注册号码。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所有公司都必须列出公司名称及公司注册号码(包括网站,社交媒体专页,文件通告及招牌),否则被视为触犯上述法令第30(1)(b)条文,将被开出罚单。
他透露,最近接获商家投诉,因没有在公司网站内列出公司注册号码,而接到大马公司委员会SSM寄来的5000令吉罚单。商家在接到该局邮寄来的罚单大感惊讶,并认为罚款并不合情理。
为此,郑成隆认为,大马公司委员会SSM应该给初犯者机会,也就是先发出警告信给商家。
另外,他也认为不应把罚款数额定得太高,尤其5000令吉对许多商家的确是一笔大数目。虽然,商家可在接获罚款40天内上诉,符合条件者可折扣高达85%回扣,也就是750令吉,但这数额还是太高。
另一方面,郑成隆也呼吁网络业者必须登记注册。
他指出,近年许多小商家透过网络,包括网购平台售卖物品并没有登记注册公司,政府在2017年开始已规定所有网路卖家/商家都需要向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注册。
为此,公正党籍此呼吁还没注册的商家,务必赶快注册以免遭对付。目前大家可透过网络https://ezbiz.ssm.com.my/申请费用从30令吉开始。
若网络业者没有注册,一经发现,将可在《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下被对付,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