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及4名希盟领袖在今年1月入禀法庭,以挑战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向国家元首提出颁布紧急状态致暂停国会运作的决定,今日遭到了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
上诉庭三司今日是通过线上审理,做出这项宣布,一致推翻安华、国家诚信党埔莱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拉胡丁阿育、人民公正党双溪大年国会议员拿督佐哈里阿都、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以及德彬丁宜(Tebing Tinggi)州议员阿都阿兹巴里5人针对慕尤丁的起诉。
由法官哈扎娜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指出,即使上诉获准,法院也无权审理有关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事宜。
“由于联邦宪法第 150(8)条文禁止法院质疑国家元首在宣布紧急状态时行使自由裁量权,因此将徒劳无功。”
“根据联邦宪法第150(6)和(8)条文,法庭无权审理与王室颁布紧急状态的相关课题。”
哈扎娜表示,法院的权力取决于宪法规定的内容,而不是一些政治人物所认为的司法权。
“司法权力以宪法规定为基础,而非一些政治人物的想法。”
“众所皆知,法庭权限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法院认为3名高等法院法官在驳回司法审查许可方面,没有任何法律错误,我们必须遵守国家。”
今年4月22日,吉隆坡高等法院驳回了安华的入禀申请,挑战慕尤丁及国盟政府,向国家元首提出颁布紧急状态致暂停国会运作的决定。
当时的高等法院法官拿督斯里玛里亚纳叶海亚(现为上诉法院法官)驳回了安华的申请,理由是法院无权听取联邦宪法第 150(6)条文和第 150(8)条文规定的司法审查。
玛里亚纳法官裁定,内阁和慕尤丁向苏丹阿都拉提出的颁布紧急法令的建议不应接受司法审查。
波德申国会议员安华于今年 1 月 25 日提交申请,要求启动司法审查,并在其申请中指定慕尤丁和政府为答辩人。
除其他外,安华也寻求法院声明,由慕尤丁领导的内阁决定建议苏丹阿都拉颁布导致议会暂停的2021年紧急状态(基本权力)条例第14条,是违宪、非法、无效且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