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0日讯)希望联盟阿逸摩立州议席候选人莫哈末拉菲不满干浪一所国小的投票中心的主任在未清楚了解法律的情况下,把希盟投票中心代理请出投票站,而向警方备案。
他召开记者会时表示,他今日已巡视7个投票中心,大部分投票中心的投票过程顺利,惟今早在班达哈拉斯里马哈拉惹国小的投票中心发生一些问题,即投票中心主任以希盟候选人的投票中心代理已执行超过2小时的任务,而请他离开。
对此,他认为,身为投票中心主任,理应详细了解《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根据相关法令第14(1A)条文,候选人的投票中心代理需要在该中心值勤至少2小时,也代表可以超过2小时。
他续称,现场有各政党的候选人代理,唯独希盟的候选人被请出投票中心。当他向该投票中心主任了解时,对方坚称这是他的权力。
“有关法律赋予的权力是代理人可以逗留至少2小时,若2小时后代理人要继续,可告知中心主任,并继续进行监票。”
无论如何,他说,他已派代表到警局备案,并交由律师团队处理,希望警方开档调查。
“其它问题包括有人偷偷向选民打暗号、遇到一些无法自行投票的残障人士,但没有家属从身边协助,我为此提醒选委会的工作人员,不能代替选民投票。他也希望选委会可允许家属协助无法自行投票的选民投票。”
此外,其法律团队代表玛尼瓦南指出,他们也在同个投票中心发现,选委会的通告指,投票中心的表格14(Borang 14)不需要中心主任的签名。他说,由于担心程序上会出现问题,他将在今日联系甲州选委会主席或副主席,促请他们做出解释。
今次马六甲州选,阿逸摩立州议席出现四角战,包括国阵候选人拿督拉末、国盟候选人法德里、希盟候选人莫哈末拉菲、独立人士阿末玛阿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