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纳闽国会议员罗兹曼3年前涉嫌滥用职权,将雇佣合约批给其父亲与弟弟负责管理的公司,今天被提控上庭时否认有罪。
现年57岁的罗兹曼是在今早,被反贪会带至吉隆坡地庭进行提控程序。
根据控状,被告在2018年3月21日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期间,在布城第4区敦胡先路马来西亚交通部大厦9楼副秘书长会议室,利用其纳闽港务局副主席身份,将合约批给父亲与弟弟所管理的一间公司,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4(1)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罗兹曼在聆听控状后否认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