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旅游、艺术及文化部宣布,在旅游与文化次领域的公司及商店无需通过新冠智能管理系统(CIMS)申请营业批准信,此措施立即生效。
旅游部发文告指出,这项措施取决于员工完成接种条件及遵守严格标准作业程序(SOP)。
每个公司及商店必须确保上班员工人数不超过所允许的顶额,同时必须展示最新大马公司委员会证书副本及地方政府发出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旅游部强调,业者必须全面遵守政府所订下的条件,否则将在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25条文(第342法令)下接罚票。
“因此,要求业者配合,确保遵守SOP及国家安全理事会不时发出的政府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