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政府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动议,以辩论和通过取消7项紧急条例。
有关动议已被列进国会议程表,并被排在议程的第10项,且将由首相提呈。
根据该动议,首相将建议,议会依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辩论和通过取消以下紧急条例。
这7项紧急条例分别为《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条例》、《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紧急条例》、《2021年员工房屋、住宿和设施基本标准(修正)紧急条例》、《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2)条例》、《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修正)条例》、《2021年罪犯强制出席)(修正)紧急条例》和《2021年紧国家信托基金(修正)紧急条例》。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前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于7月26日在国会特别会议上指出,政府也已决定撤回所有6项在紧急状态法令下所制定的紧急条例,并已在7月21日生效。
不过,达基尤丁的这番宣布却引发争议,国家王宫表示,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对政府在没有取得御准之前,就在国会宣布废除紧急状态条例,感到“非常失望”!
包括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等人的多名反对党议员都纷纷抨击达基尤丁误导国会,并要求将他提交给国会特权委员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