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潘多拉文件也揭露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与妻子陈爱莉(Alice Chan Ai Lee)于2009年6月24日买下泽西岛“科利斯特控股有限公司”(Collister Holdings Ltd)。
据报导,科利斯特公司发行5万股,每股价值1美元,但其业务不明。不过,梁自坚的名字并非首次涉及岸外公司。
根据离岸泄密文件,梁自坚的律师楼William Leong & Co Advocates & Solicitors曾担任英属维京群岛的Maxcorp(亚洲)海外有限公司(Maxcorp (Asia) Overseas Ltd)的中介。
询及科利斯特公司的课题时,梁自坚通过代表律师回应说,他于1994至1997年之间担任设在马尼拉的“菲律宾全国炼铁厂”的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该律师告诉《当今大马》,梁自坚当时身为外籍雇员,在财务兼税务顾问行劝告下,设立科利斯特公司以妥善管理自身收入。这些都是正当合法,并未抵触马来西亚或菲律宾的法律。
该名律师也指出,梁自坚回国并当上国会议员后,已没有用到科利斯特公司,因此,在财产申报上并没有列入这家公司。
针对Maxcorp公司,梁自坚则回应说,受制于律师职责,他必须根据律师楼一般保密程序,在没有当事人许可下,无法透露更多资讯。
另外,文件也揭示西港控股公司(Westports Holdings)执行主席兼董事颜纳林甘是佩斯利市场营销有限公司(Paisley Marketing Limited)拥有人。这家公司位于英属维京群岛,由恒泰信托公司所管理。
根据潘多拉文件,这家公司成立宗旨在投资。截至2016年,佩斯利公司在新加坡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持有200万美元(约836万令吉)的资产。
颜纳林甘的一名代表告诉《当今大马》,颜纳林甘在2008年设立佩斯利公司,以管理新加坡渣打银行所提供的一份人寿保险保单与其他投资。
据代表强调,佩斯利公司的资金在2020年赠予颜纳林甘的女儿莎琳后,该公司已撤销其信托框架。该信托资产来自颜纳林甘的收入,并且皆已缴纳税款。
这代表也透露,颜纳林甘是基于新加坡渣打银行的建议,才会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佩斯利公司,并进一步否认上述安排旨在逃税。
“这是新加坡渣打银行为我们所安排。我并不清楚,他们为何选择在某个司法管辖区来设立他们的信托公司,而非其他司法管辖区。”
该代表解释,选择透过新加坡渣打银行设立岸外基金,原因在于马来西亚渣打银行并没有相关投资产品,但新加坡渣打银行却有。
与此同时,潘多拉文件揭露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的父亲刘福平与母亲吴玉幼共同持有两家设于英属维京群岛的岸外公司—科斯维尔企业(Coswell Corporation)与策略证券有限公司(Strategic Equities Limited)。
文件揭露,早在1991年,恒泰信托(英属维京群岛)有限公司协助设立科斯维尔企业时,公司股东只有刘福平与吴玉幼。
据报导,科斯维尔企业据称是为了管理伦敦的一项价值836万令吉的资产而设立,至于策略证券公司则是为保管福根集团有限公司(Frencken Group Ltd)价值2091万令吉的股份。
另一方面,福根集团是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一家公司,专门制造高科技工业机械和提供相关服务。
尽管刘福平与吴玉幼在2017年卷入一马公司丑闻,但两人仍然名列恒泰信托公司的客户名单。不过,刘富平与吴玉幼已在2018年离开马来西亚,迄今行踪不明。
针对“潘多拉文件”内容,《当今大马》已就两人设立的岸外公司,向恒泰信托公司寻求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