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勿浪2日讯)自今年8月1日实施瓶装棕油食油零售顶价,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已取缔111宗瓶装食油卖超出顶价案,同时充公价值总额为1万3961令吉50仙。
贸消部副部长拿督罗索瓦希指出,贸消部在全国展开1万9266次检查,并对违规商家开出总额2万6850令吉罚票。
他说,在违规案例当中,柔佛最高44宗、霹雳23宗、槟城9宗、吉兰丹、登嘉楼、砂拉越及马六甲各4宗、森美兰3宗、沙巴2宗,以及吉打及雪兰莪各1宗。
“检查也发现其他1万4456名商家遵守统制价格,另外4699名商家售卖低于统制价格。”
他今日巡视登嘉楼农业局青年农业企业家的养蜂旗舰计划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目前5公斤瓶装棕油食油零售顶价为29令吉70仙,3公斤18令吉70仙、2公斤12令吉70仙、1公斤6令吉70仙,至于1公斤袋装补贴食油则2令吉50仙。
询及市场传出缺乏袋装补贴食油,罗索瓦希说,该部还未接获任何正式报告。
“可能哪里有误解,我们将调查和找出媒体及社媒所指的缺货原因。其实补贴食油是家用的,但也有商人在购买,这可能是缺货的原因之一。”
“因此,临时措施是商家可以限制每人只限购买2或3包补贴食油,而部门在调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