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民主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表示,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应该立即批准所有大马籍母亲海外出生孩子的公民权申请,同时撤回对高庭裁决允准大马母亲在国外出生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一案的上诉。
她说,内长应马上批准上述公民权申请,以便可以解决大马母亲和孩童的困境,因为修改联邦宪法用时很长。
“内长本人表示,他对这些母亲面临的处境深表同情。我想在这里说的是,如果他不敢根据第 15(a) 条文赋予的权力批准所有此类申请,那么同情是廉价的。”
第15(a) 条文赋予联邦政府将儿童登记为公民的特殊权力。
“所以我想问,作为一个自称同情这些母亲困境的部长,他现在要做什么?他是要让这些妈妈和孩子再等一会儿吗?靠嘴巴说是廉价的,同情是廉价的。”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参与第十二大马计划辩论时指出,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内政部根据第 15(2)条文拒绝了7315 份儿童获得公民权的申请。
第15(2)条文允许联邦政府授予公民权给任何21岁以下的人,只要其中一个父母是大马公民(或已故);只要其父或母或监护人向联邦政府提出申请。
“同时,仍有4959份申请正在处理中。只有142份申请获得批准。所以我想问一下,如果政府现在继续在上诉庭上诉,同时正在努力修改联邦宪法,这8674份申请还需要等多久?他们还要等几个月或几年?”
她说,很多朝野议员都针对此事发声,如果政府诚心要解决问题,认真对待“大马一家”的理念,应该立即批准他们的申请,而不是寻找多多借口。
另一方面,张念群也提到,内政部还须研究大马男性与外籍女子没有登记结婚的孩子公民权问题,因为他们的孩子尽管出生在马来西亚,也难以自动获得公民权。
她说,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在针对上述情况根据第 15(a) 条提出的6489份公民申请中,仅签发了2969份公民证书。
上周,内政部表示,申请暂缓执行这项裁决,该裁决承认马来西亚母亲和外籍父亲所生的孩子为马来西亚公民,因为内政部希望就此事修改宪法。
吉隆坡高庭已裁决,马来西亚妇女在联邦宪法下享有平等权利,孩子的母亲与父亲一样,享有国籍传承权。
过去几十年来,只有马来西亚男子一直享有这一权利,自动授予外国配偶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