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内陆税收局已经向高庭申请,对著名律师丹斯里沙菲宜 941 万令吉所得税欠款案做出简易判决,即在无需传召证人供证的情况下直接判决。
法院线上系统搜索发现,代表政府的内陆税收局昨日以原告的身份提出申请,理由是答辩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全部941万4708令吉32仙的所得税欠款以及迟还税的罚款。
根据申请状,原告有权收回,过去向答辩人征收的所得税和罚款,作为已经到期的税款,而且需要支付。
在线案件管理程序今日在高庭副主簿管希拉面前进行,内陆税收局代表律师莫哈末阿兹米及沙菲宜代表律师魏永康(译音,Wee Yeong Kang)也有出席。
莫哈末阿兹米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税收局已提交申请,要求通过简易判决做出决定。
“除了简易判决外,我们还申请撤销答辩人的反诉。”
他说,高庭择定10 月 13 日为下一次案件管理日期。
内陆税收局于今年5月6日向高庭入禀诉讼,指沙菲宜拖欠5年的941万4708令吉32仙税款,即2011年的43万4326令吉37仙、2012年的97万8854令吉11仙、2013年358万令吉、2014年173万令吉及2016年182万令吉。
沙菲宜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在 SRC案件和一马公司(1MDB)挪用资金案件的代表律师。
沙菲益是前首相纳吉SRC和1MDB案件的首席代表律师,他之前被控4宗罪,即两宗被指涉及950万令吉的洗黑钱及两宗报假税,但他对4项控状都表示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