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2019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截至2019年1月1日,有31间持有汽车入口准证(AP)公司在未符合申请条件下,获得贸工部批准。
报告指出,31间持有汽车入口准证公司中,有3间不符合条件,即公司100%由土著拥有,另外28间公司的董事、股东及管理团队即便已在其他同样性质公司担任重要职位,同样获得批准。
“根据大马公司委员会(SSM)记录显示,这3间公司并非由土著所持有,包括其他董事会成员。但是,贸消部却给予通融,让这3间公司获得汽车入口准证。”
至于28间不符合在其他AP公司担任董事、股东及管理团队重要职位条件的公司,报告指出,并无证据及记录证明,贸工部在批准有关公司时,已检查公司持有者是否有在其他AP公司担任要职。
尽管贸工部随后回复总稽查司将会就此事进行调查及讨论,并与涉及公司寻求解决方案,但总稽查司认为,贸工部给予的通融已经影响汽车入口准证的新准则,并表示新准则的用意是作为漂白那些原有的AP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