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大马反贪会前副检查司慕克里兹指出,根据他多年处理各类贪污的经验,发现许多贪官都会雇用普通市民成为中间人,以进行各类贪污活动,以企图逃过法律的制裁。
“根据我处理贪污案件起诉的经验和学术研究,这些中间人分为几类。他们也被称为‘跑腿’和‘代理人’。”
他举例,执法人员会指示他的中间人向受害者索取贿赂。付款也是通过这名中间人,他肯定会有酬劳,但通常比他们的雇主少得多。
他周六接受《阳光日报》的访问时说,涉贪的公务员需要中间人,因为他们必须申报他的财产,若财产超出其收入必须做出解释。
慕克里兹也是马来西亚北部大学法律研究所高级讲师,他说,贪官雇用中间人的问题,使得反贪会往往难以对贪污案的主要嫌疑人采取行动。
“比如,没有记录可以显示贪污案首脑受贿,因为钱是汇到中间人的账户。然后中间人为首脑提取现金。因此,没有任何金融交易记录与头目有关。”
“在某些情况下,中间人不会被起诉,而是成为控方证人。因此,控方将依赖中间人的口头证词,证明贿赂款是交给主要嫌疑人的。然而,这种方法风险很高,因为中间人有可能在出庭作证时叛变。”
另一方面,他表示,中间人的问题确实使肃贪变得复杂,尤其是通过法律。
“通常只有权势的人才会使用中间人的作案手法,被称为鲨鱼。这不是那种容易被捕的‘江鱼仔’会做的,他们如果幸运逃脱,获利也不会太多。”
慕克里兹表示,打击贪污的努力必须来自底层,即社区,以确保根系要么腐烂,要么从地下萌芽。
他希望,反贪运动能够培养廉洁文化,改正贪污及其文化正常化的现象,并警戒社会中的贪污肇事者。
“在我看来,现行的法律和惩罚是好的。但法律只能修剪枝条,不能连根拔起。未来,贪污之树将再次生长,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仅依靠法律。”
“希望这种全面的努力有助实现所有目标,并成为各个领域其他社区动员者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