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 随著吉隆坡高庭作出标志性的裁决,宣判拥有外籍配偶的大马母亲,在国外生下的孩子可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马华妇女组与华团妇女组促请总检察长应接受及支持高庭裁决,撤销上诉。
同时表示,政府应尊重并执行高庭的裁决,有必要修改宪法相关条文,纠正不平等条约 ,以对我国嫁娶外籍配偶的公民,不论男女皆一视同仁,其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一律可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马华妇女组今天在《2022年财政预算案》与华团妇女组织及各政经文教领域妇女代表的线上圆桌会议后,针对近日引起关注的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孩子的国籍传承权课题,特别召开一个对话。
各与会代表经深入讨论后达成共识,在马华妇女组建议下发表联合声明指出,总检察长应接受及支持吉隆坡高庭裁决,撤销上诉行动,以贯彻联邦宪法所阐明的男女平等精神,确保女性公民享有与男性公民同等的权益,允许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世子女自动成为我国公民。
文告称,第二项共识则是政府应尊重并执行高庭的裁决,有必要修改宪法相关条文,纠正不平等条约 ,以对我国嫁娶外籍配偶的公民,不论男女皆一视同仁,其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一律可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此外,认同高庭法官拿督阿达尔审讯时裁决,联邦宪法第 8(2) 条、第14(1)(b)条文以及第二列表的1(b)和1(c)条文必须同读,它们说明授予公民身份时,不应存在性别歧视。
“法官也宣判,必须将“父亲”一词解读为包括母亲,而他们的孩子有权依法获得公民身份。”
文告说,我国于1995年签署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随后于2001年也修改《联邦宪法》第8(2)条款以纳入性别平等条文,因此政府有责任落实、推动和保障男女两性平等。
“高庭这项标杆性裁决,既符合男女两性平等的大势所趋,也促使我国在两性平等迈出关键一步,政府应俯顺民意,不要走回头路。”
马华妇女组全国主席拿督王赛之今日也在记者会上指出,无论是男是女,只要是大马公民的孩子在外国出生,但他们选择将孩子注册为大马公民,那政府应该给予公平的对待。
她认为,要提升我们妇女的权利,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修改宪法, 做出政策和立法上的改良,那才是一劳永逸的方法。
“假如政府不上诉,那可以遵循法庭的命令。但我们难保几年后可能又有任何起诉,上诉庭有权力推翻高庭的判决。”
“因此,我们争取的是,透过修改宪法,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确保外嫁的大马女子不再面对同样的问题。”
吉隆坡高庭于本月9日作出标志性的裁决,宣判拥有外籍配偶的大马母亲,在国外生下的孩子可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与大马父亲享有同等权利。
但随后总检察署决定上诉,挑战高庭做出的这项标志性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