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承诺,将立即采取行动推动联邦宪法第二列表和第14项修正案,以确保实现性别平权的基本原则。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丽娜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该部将继续与内政部探讨最佳解决方案,以维护儿童的权利,及确保法律平等及无歧视施政。
“作为长期计划,针对联邦宪法第二列表和第14条的修正必须进行,以确保大马男女公民的孩子都能获得同等权利。”
“此事符合联邦宪法第8条的性别平等原则。妇女部保证将立即采取行动,以确保此基本原则被纳入现有的程序中。”
她是针对高等法庭在本月9日宣判,嫁予外国人的大马女性公民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可以自动获得公民权一事如是说。
“我欢迎这项判决,这符合政府在男女平权上的努力,以确保儿童的将来和获得身份的权利。”
儿童权利公约(CRC)第2条阐明,儿童的权利不应该被歧视,而第7条表明获得公民权的权利,第8条则说明了保留儿童身份,包括公民权的权利。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第9(2)条文也阐明,与外国人结婚的大马女性公民的国籍问题。
她强调,妇女部的立场是,大马女性公民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应该与大马男性公民在国外出生的孩子享有同等的权利。
她补充,该部已经采取积极行动与大马人权组织儿童委员会、非政府组织如“家庭前线”(Family Frontiers)和数名人士寻求意见,以便政府能作出恰当的决定。